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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国家部委专家库正在征集专家,副高以上职称(企业放宽),符合条件、应入尽入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26-10-09浏览量:71


近期,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市场监控总局等多个国家部委发布了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征集通知,具体如下: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关于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征集和在库专家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优化专家结构,扩充专家规模,充分发挥各相关领域科技人才在项目科技创新决策、咨询和评审评估中的重要作用,现组织开展专家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征集对象为符合条件且尚未入库(或已在库需更新信息)的专家。

二、入库条件

(一)领域专家

专家应从事消化、泌尿、神经、血液、运动、风湿免疫、内分泌、口腔、眼、耳鼻喉、皮肤、罕见病或相关共病专业方向基础研究、预防控制、临床诊疗、技术和产品研发或卫生政策研究等,熟悉国内外相关行业或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学术造诣。具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工作五年以上。

2.具备评审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能力和水平,有时间和精力保证完成相关咨询、评议和服务等工作。

3.科研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财务专家

应熟悉科研经费管理政策,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具有国家科技经费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中主要从事科研经费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2.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中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及以上职称的财务人员,财务审计部门的主要管理人员。

(三)产业界专家

产业界专家应满足上述(一)中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科技型上市公司的技术总监或技术骨干;

2.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总监或技术骨干;

3.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骨干企业、转制院所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4.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及其联盟、创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科技类社会组织等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入库流程

(一)有关专家申请加入国家科技专家库之前,专家所在单位应已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中开通单位管理员账号,未开通单位管理员帐号的,可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注册”模块,根据申报注册流程申报本单位账号,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相应操作。

(二)对于新申请入库专家,由专家所在单位管理员为该专家创建专家账号及初始密码,专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中的“科技专家”模块登录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单位管理员审核后提交至科技部。

四、在库专家信息更新

对于已在库专家信息更新,可参考如下网址https://service.most.gov.cn/wdtz/20220526/4922.html进行信息更新。

五、其他有关要求

(一)请相关单位对拟推荐专家的学术水平、科研诚信等进行严格审查。

(二)各项目申报单位应积极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相关领域专家入库,原则上符合条件的专家应入尽入。

(三)根据工作需要,今后各单位可据此通知按流程常态推荐专家入库。

(四)专家申请入库和在库专家信息更新工作于2026年10月20日前完成。

专家库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

业务咨询电话:董老师,010-88387225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2026年9月29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关于开展“十五五”重点专项相关领域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做好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承担的“十五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前沿微纳电子”“新型基础软件及生态”“智能传感器与工业测量”和“智能工业软件”等重点专项项目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相关领域高水平专家支撑作用,我中心现组织开展相关领域专家推荐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领域

(一)“前沿微纳电子”重点专项:面向人工智能、具身智能、先进计算、新能源、智能交通等国家战略必争领域的重大需求,重点围绕新器件、新架构、新工艺、新工具等领域。

(二)“新型基础软件及生态”重点专项:重点围绕智能化系统软件、人机融合新型软件环境、泛在融合系统平台、自主可控软件生态等领域。

(三)“智能传感器与工业测量”重点专项:聚焦国家现代化产业体系等对信息感知精益化、智能化迫切需求,重点围绕智能传感与测量共性基础技术、智能传感器先进工艺中试与综合评测技术、面向重大场景应用先进传感器技术等领域。

(四)“智能工业软件”重点专项:重点围绕智能工业软件基础底座、智能设计仿真工具集、设计仿真一体化智能工业软件及示范应用等领域。

二、推荐主体

面向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科技型上市公司以及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各类主体,推荐本单位从事相关领域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高层次专业技术和科技管理人才。

三、推荐条件

所推荐专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二)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学术造诣和科研实践经验,熟悉相关领域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企业中负责技术研发的高层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骨干,职称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科研诚信良好,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无学术不端等不良记录;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评审等相关工作。

四、推荐方式

请各推荐单位组织专家认真填写重点专项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2、3、4),并汇总形成推荐专家信息确认表(附件5),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每名专家填写不多于3个细分专业方向,全面准确反映研究方向、专业特长和行业背景。

请各推荐单位对所推荐专家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专业能力、科研诚信以及专家个人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专家质量,并请于2026年10月15日前,将专家推荐表、信息确认表电子版以及加盖公章扫描版邮件发送至中心对应专项工作人员邮箱。中心将组织对各单位推荐专家进行审核和遴选。

若所推荐专家目前尚未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专家库注册,请推荐单位于10月20日前组织专家进行系统注册、信息填报、单位审核等工作。推荐单位创建系统管理员、专家注册、单位审核等具体操作方法,可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查阅,咨询电话010-58882999。

五、联系方式

(一)“前沿微纳电子”重点专项

联系电话:010-68208217

电子邮箱:zhengwei@idpc.org.cn

(二)“新型基础软件及生态”重点专项

联系电话:010-68207726

电子邮箱:gaoyuanying@idpc.org.cn

(三)“智能传感器与工业测量”重点专项

联系电话:010-68207731

电子邮箱:zhangzhaohua@idpc.org.cn

(四)“智能工业软件”重点专项

联系电话:010-68207757

电子邮箱:maweijia@idpc.org.cn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2026年9月24日

市场监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科技和信息化专家库专家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总局各直属单位,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为落实《市场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要求,推动科技赋能市场监管现代化,提升市场监管科技和信息化的决策水平,市场监管总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科技和信息化专家,建立满足市场监管各领域、各层级需求的专家队伍。

一、广泛吸纳系统内外各领域符合条件的专家进入专家库,无数量限制。专家实行分类管理,分为科技专家、信息化专家和财务专家三类(专家入库条件和流程见附件)。

二、专家对其填写的申请登记表信息负主体责任,专家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切实履行审核把关责任,确保填报信息真实、有效,且符合国家保密要求。

三、本次集中征集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集中征集结束后,仍可随时提交入库申请,总局根据需要适时开展审核和入库工作。

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10-82262003

技术支持电话:13381031837

附件:专家入库条件和流程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6年9月18日

自然资源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公开遴选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审核专家库专家的公告

为保障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审核有关工作,确保审核工作公平、公正、科学与严谨,全面提升项目方案审核质量与实效,我部决定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审核专家库专家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对象为从事地质灾害防治、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相关领域工作的技术和财务专家,专业方向应为地理科学类、地球物理学类、地质类、土木类、水利类、测绘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等学科的相关专业。

二、遴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能够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和评价。

  (二)技术专家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工程治理等相关工作满5年,且担任过上述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财务专家应具备高级及以上财务类专业技术职称,从事财务工作满5年,且有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工程治理等项目的概(估、预)算编制工作经验。

  (四)了解地质灾害防治领域发展状况及前沿方向,熟悉地质灾害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相关专业技术要求、标准规范,能够熟练操作有关电子办公软件。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审核工作,入库专家原则上应为在职人员,技术专家应具备野外现场踏勘能力。

三、遴选程序

  (一)提交申请

  符合条件的个人,可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方式提出入库申请,填写入库申请表(详见附件),并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后上报。现任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

  (二)审核遴选

  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技术指导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核。在符合遴选条件的基础上,综合评价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工作实绩、方案审核经验等,并结合专业结构需求,择优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

  (三)公示

  拟入库专家名单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核查属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入库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纳入专家库管理。

四、申报材料

  (一)《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审核专家入库申请表》(签字盖章扫描件和word版本)。

  (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及近期彩色证件照(1寸)电子版。

  (三)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与的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及相关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扫描件。

五、其他事宜

  请将申报材料电子件于2026年9月28日前发送至邮箱:dzzhfz@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特大型地灾专家库申请-姓名-专业”)。

  联系人及电话: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技术指导中心,褚宏亮,17319266095;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顾钰昱,010-66558578。

  附表: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审核专家入库申请表

自然资源部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