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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同意首期第三批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继续运行的通知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23-12-25浏览量:16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地方有关中心:

我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启动在华建设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以来,首期第三批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正式运行已满三年。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关于在华建设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谅解备忘录》和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建设实施办法,我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组织完成对首期第三批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的运行评估,同意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中心等34家单位(见附件)作为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继续运行。

请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加强对上述单位的指导,认真做好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运行工作,切实增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持续为创新主体提供优质服务。

特此通知。

附件:首期第三批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继续运行名单(2023—2026年)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年12月5日

首期第三批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继续运行名单(20232026 年)

(共 34 家)


1. 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中心

2. 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3. 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协会

4. 内蒙古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5. 吉林省图书馆(吉林省少年儿童图书馆)

6. 东北林业大学

7. 上海图书馆(上海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8. 中国科学院上海营养与健康研究所

9. 江苏大学

10. 浙江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

11.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12. 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13. 江西省陶瓷知识产权信息中心

14. 青岛市知识产权事务中心

15. 山东专利工程有限公司

16. 郑州市金水区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

17. 湖北省知识产权发展中心

18. 中国科学院武汉文献情报中心

19. 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 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1. 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

22. 海南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23. 重庆大学

24. 四川省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

25. 中国科学院成都文献情报中心

26. 云南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

27. 陕西省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28. 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9. 兰州大学

30. 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

31. 青海省青藏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32. 新疆大学

33.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

34. 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